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学风建设管理条例

信息来源:6165金沙总站官方入口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2009-09-09 浏览次数:

为促进我院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培养四有人才,根据< <福州大学学生手册>>和< <福州大学学生工作文件摘编>>的规定,制订我院< <学风建设管理条例(试行)>>。 具体学风评定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 <外语学院学风建设检评细则>>。

 

1.早午起、早读、晨练

(1)学校住宿生早晨应在6:30前起床,午休应在2:30{冬季2:00}前起床。早午起后不可在宿舍吹拉弹唱,看电视,打牌,下棋,吵闹喧哗,玩电脑游戏及其他影响他人自修的活动。应主动配合校院督导人员的检查。违者扣3分/人次。

(2)早读、早锻炼要求每生每天都要参加,每周一、三、五为早锻炼时间, 每周二、四为早读时间,缺席一次, 按旷课半节论处,扣3分/人次。

(3)早读、早锻炼出现替点现象时,替点者与被替点者均加倍处罚,各扣6分/人次。

(4)早读、早锻炼骑车点名者扣6分/人次。

(5)负责早读、 早锻炼点名的学生干部应予当天课间操时将点名情况送交学生工作组。

 

2.晚自修 

(1)周日至周四晚为学生晚自修时间、一、 二年级的学生按规定的教室实行定点自修,其余学生自行安排自修地点。违反晚自修制度者,视情节轻重扣3-6分/人次。

(2)未参加定点自修,擅自离校以及影响学习秩序的学生,每次以旷课一节论处,扣3分/人次。

(3)晚自修由院学生工作组指定的负责人负责点名,并予第二天将点名情况报予学生工作组。

(4)参加周四“英语角”活动的学生,可不参加定点自修。“英语角”活动由各班学习委员负责点名。周四留宿舍学习的学生亦应遵守晚自修制度。 

(5)当天值日生可留宿舍,但必须遵守宿舍管理条例,周日至周四每晚7:00—9:00不许在宿舍大声喧哗、聊天,不许公开听收音机,不许玩电脑游戏。

 

3.课堂考勤

(1)各班负责点名的班干部,课后将点名册交任课教师复核并签名。点名册单、双周各一本,每周五下午将本周点名情况交院教学干事,并取回下周点名册,以便统计公布。

(2)请假的学生假条上须有辅导员的签字,否则一律以旷课论处。

(3)院、年段大会考勤,列入课堂纪律,缺席者按旷课论处。

(4)除获准免修、免听、提前修读高一年级课程的学生外,学生均应参加全部教学活动,不得无故旷课,若课程(或环节)缺课占学时数1/4者,不得参加考试,必须重修。

 

4.生活秩序

(1)学生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到早晨、下午按时起床,晚熄灯后按时就寝。

(2)早晨、下午实行专人负责生活秩序检查,未按时起床院查扣3分/人次,校查扣6分/人次。            

(3)禁止学生晚熄灯后无故迟归。初次违规者,给予通报批评,再次违规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告知家长协助教育,屡犯者,给予记过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4)严禁学生未经批准夜不归宿。初犯者,给予警告处分;再犯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住校生不得私自住民房。初犯者,给予警告处分;再犯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5)熄灯后,私自在学生宿舍点蜡烛或打手电、应急灯者,初犯者给予通报批评;再犯者给予警告处分;屡犯者,给予记过处分。                    

(6)熄灯前全部住宿女生应回到宿舍,若有事无法准时回来的应事先向辅导员书面请假,并得到许可后方可外出。

(7)禁止学生吸烟,违反者,第一次警告处分,第二次予以严重警告处分,三次以上者,予以记过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8)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福州大学学生宿舍安全和用电管理规定》,违者按纪律严肃处理。

 

5.宿舍卫生

(1)值日生由各宿舍安排,值日生缺席者扣4分/人次,各宿舍应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未进行的宿舍扣3分/人次。                                 

(2)各宿舍舍长、院、班两委干部, 学生党员应及时督促宿舍成员认真搞好宿舍卫生,宿舍卫生不符合要求的扣2-4分/次。  

 

6.其他

(1)对于违反有关规定, 经校检评组或院学生工作组查到的一律按双倍论处。

(2)累积所扣测评分达12-15分者,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对于受到通报批评,累积次数达到或超过两次的学生, 视其错误情况和情节轻重及认识态度,给予一定形式的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并通知学生家长与学校配合,共同搞好教育。

(3)有关假条应提前至少半天送至院学风部, 逾期不予受理。

    (4)督导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给予院内通报批评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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